警惕!为了加强汇率管制,部分货代物流企业被罚1105万! |
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8-08-20 13:03:42 作者:Juliet 来源:www.topworld-logistics.com |
由于中美贸易战进入第二轮,美国对多等其他国家的接连制裁,多国货币都崩盘。又因接二连三的台风和延误塞港爆仓,每一个举动都在拨动着外贸和货代的心跳。
而其中最最最让外贸和货代关心的,无疑是持续波动的人民币美元汇率,因为外贸货代企业手中持有大量应收应付美金港币等费用,汇率的变动将让你的盈利分分钟随着心跳砰砰跳!
据悉,原本就对外汇有着严格管制的中国,近期随着国家外管局对大量外汇违规案例的公开通报,业界日益感觉到结汇付汇方面的严肃性!
因为,除了大量外贸涉案企业被查之外,目前已经有货代物流企业因此被罚1105万!!
以下是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小编根据国家外管局公开通报的违规案例中,选取其中的6起和外贸货代物流业相关的典型案件,值得各外贸货代人借鉴。
在这些通报的案例中,不少企业案例都涉及了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的或者是虚假的、无效的提单,逃汇或非法对外付汇等行为!
案例1: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6年1月,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关联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24.8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5年3月,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转口贸易、篡改提单信息、伪造海运提单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贸易融资849.49万美元,非法转移境外。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3: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692.8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6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逃汇案
2016年2月,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已经提货的海运提单,对外付汇524.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37.52万元人民币。
案例5: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7年7月,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重复提交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4万元人民币。
案例6:广东籍许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许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向境内企业付款6000万元人民币,私自购买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0万元人民币。
阅读思考:结合以上案例,希望各位都要有一颗警戒之心,不要知法犯法,任何妄图逃脱法律制裁的犯罪行为,是极其危险以及幼稚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非法获利的事儿,咱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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