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实施!发票管理新规,以后这些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
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7-12-25 14:27:18 作者:Lillian 来源: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为了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12位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和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二、调整后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编码规则是什么?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三、以前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四、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公告明确,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五、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提醒
到2017年最后一个月了,这个月又有一部分税务新规上线,不过首先为小伙伴们通报一则重磅消息,从明年起,国税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停用手工财政票据。
一、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8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下同)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
二、财政部为配合《会计法》修改,发布了一份关于就《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分条款修改征求意见的函
求意见稿分两部分,一是代理记账,二是会计基础日常工作规范。以后或将不需要再打印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了!!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凭证甚至都不需要打印!!!和贴发票说拜拜了!!! 再说一遍:这些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5、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6、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7、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完全虚开发票)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