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关税减免审批及报关 |
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7-05-24 13:54:58 作者:Lillian 来源: |
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型企业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如果符合财税[2008]10号文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上的列名产品这个条件,就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税。
申请减免税的审批文件如下:
1、由区外企业提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征收出口关税及退税货物审批表》,并由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双方盖公章。
2、申请减免税的情况说明。
3、双方企业的贸易合同。
4、报关资料(海关作业联,委托书,发票,箱单,合同,区内报关申请单)。
审批手续如下:
1、持上述文件1.2.3.去所属海关通关科申请,经海关审批(当场审批),取得审批号。
2、将审批号填写在出口报关单的备注栏内并发送,生成海关作业联。
3、将文件4补交海关,需要海关三级审批,大致需要3—5个工作日。
4、可自查一下上述报关的通关状态,如果显示结关,就表示这批原材料的关税减免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