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疫情物资清关可能需要的资质及注意点 |
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0-03-19 13:42:07 作者:Juliet 来源:www.topworld-logistics.com |
随着国外疫情不断严重,国内近期有很多外贸、货代朋友咨询关于防疫物资出口的问题,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来总结一下网上相关文章作给大家参考学习,也许之后会用到。
一、公司篇:
1、经营单位用于销售
普通非医用的需要经营范围内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的才能出口。而出口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应在经营范围内,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质,有进出口经营权。
2、经营单位用于赠送或代为采购
作为赠送,或者代关联公司(兄弟公司,母子公司)采购,要提供采购厂家或公司国内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与我们进口时要国外提供三证(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厂家检查报告)一个道理。而采购的物资必须是正规厂家,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写上正确的产品品名。如果是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必须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能提供提供官方的检测报告。
二、报关篇
口罩按用途分为非医用口罩和医用口罩,所以用于销售出口可采用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建议上传以下申报清单。
(一)、非医用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申报时要注明“非医用”:
1.合同、发票、装箱单;2.检测报告(CMA 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3.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二)、医用口罩出口报关时,备注栏录入“防疫物资和证书编号”:
1.合同、发票、装箱单 ;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检测报告(CMA、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4. 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三)、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的重要提醒
1. 生产企业出口医疗器械,应先办理产品出口备案、出口销售证明,应当建立并保存出口产品档案。内容包括已办理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和《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购货合同、质量要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包装、标签式样、报关单等,以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2. 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并将产品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生产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在境外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应当取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或者同类产品境内生产许可或者备案。
4. 不合格三无产品无论是何种贸易方式都无法正常出口。
5. 申报时注明是防疫物资,出口时按查验指令通关,根据海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送检),且能提供三证齐全(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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